1215 年起

大憲章(Magna Carta):國王也要守法

故事 第 2 個,共 5 個

在中世紀的封建制度下,領主要替國王出兵,但也希望國王尊重他們的權利。這個想法最早是怎麼寫成白紙黑字的?答案要從 1215 年說起。那一年,約翰王(King John)和貴族們鬧翻了。英格蘭只有過這一位約翰王,所以他沒有「幾世」。他不斷加稅、打敗仗,貴族忍無可忍,逼他在倫敦西邊泰晤士河畔的蘭尼米德(Runnymede)接受一份文件:大憲章(Magna Carta),這個拉丁文名稱的意思是「大憲章」(Great Charter)。在這之前,國王的權力幾乎沒有正式的限制。

這份文件的重點是:國王也要受法律約束。它保護貴族的權利,也限制國王隨意收稅、制定或修改法律的權力。

1215 年大憲章原件,密密麻麻的拉丁文寫在一大張羊皮紙上
大英圖書館(British Library)收藏的 1215 年大憲章原件。整份文件寫在一張羊皮紙上,全是拉丁文。 British Library, Cotton MS Augustus II.106,CC0,來源 Wikimedia Commons

實際上,大憲章只生效了大約十週。同年 8 月,教宗就宣布它無效,貴族和國王馬上又打了起來;之後的國王重新頒布了好幾個修改版,它才慢慢變成英格蘭法律的基石。另外,約翰王並沒有「簽名」,而是蓋上了國王的印章。1215 年的原件現在只剩四份:兩份在大英圖書館,另外兩份在林肯(Lincoln)和索爾茲伯里(Salisbury)的大教堂。

議會的誕生

國王身邊本來就有一群顧問,包括重要的貴族和教會領袖。國王需要錢的時候,就會召集他們開會,這就是議會(Parliament)的起源。後來議會分成了兩院:

上議院(House of Lords)
貴族、大地主、主教
下議院(House of Commons)
騎士(通常是較小的地主),以及城鎮裡的富人

不過,當時只有很少數的人能投票選下議院的議員。蘇格蘭的議會則分成三個等級(Estates):貴族(lords)、平民(commons)和神職人員(clergy)。

這個時期,法官獨立於政府的原則也開始建立。英格蘭的法官依照過去的判例和傳統來判案,形成了普通法(common law)。在蘇格蘭,法律則是「成文化(codified)」,也就是寫成條文。

小測驗

What did the Magna Carta establish in 1215?

看中文題意1215 年的大憲章確立了什麼?

小測驗

In the Middle Ages, who sat in the House of Commons?

看中文題意中世紀時,誰坐在下議院(House of Commons)?

年代目錄:1200 – 1400 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