沒有寫下來的憲法
憲法是一個國家治理的一套原則。它包括負責治理國家的所有機構、這些機構的權力怎麼被制衡,也包括法律和慣例(conventions,大家都遵守、但沒有寫進法律的做法)。
英國的憲法沒有寫在任何一份單一文件裡,所以被稱為「不成文」憲法(unwritten constitution)。主要原因是:英國不像美國或法國,從來沒有發生過一場革命、讓整個政府制度永久地徹底換掉。英國最重要的機構,是幾百年來慢慢發展出來的。
要不要把憲法寫成一份文件?英國人自己也有不同意見:有人認為應該寫下來;也有人認為不成文的憲法比較有彈性,政府運作得更好。
沒有一部法典,不代表沒有規則。英國的憲法散落在很多地方:1215 年的大憲章(Magna Carta)、1689 年的權利法案(Bill of Rights)、歷年國會通過的法律、法院判例,還有大家默默遵守的慣例。像紐西蘭、以色列這樣沒有單一成文憲法的國家,在全世界屬於少數。
撐起國家的機構
英國政府由好幾個部分組成,主要的有:
- 君主制(the monarchy)
- 國會:包括下議院(House of Commons)和上議院(House of Lords)
- 首相
- 內閣
- 司法機關,也就是法院(the judiciary)
- 警察(the police)
- 文官體系
- 地方政府
此外,蘇格蘭、威爾斯和北愛爾蘭還有分權政府(devolved governments),可以針對某些事務自己立法。
小測驗
Which of the following statements is correct?
看中文題意
以下哪一個敘述正確?
剛好相反:英國正是因為沒有經歷過讓制度徹底重來的革命,才沒有一份成文憲法。美國和法國才是「革命之後寫下憲法」的例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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